结核病防治怀孕后发现得了肺结核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6-11-24

如果怀孕后发现患了肺结核,应及时找医生诊治。若是较严重的肺结核或伴有较重的妊娠反应,建议早期3个月内终止妊娠。

结核病活动期内应避免妊娠,待病灶稳定1至2年后再考虑妊娠。非活动期肺结核,肺功能尚无大的改变者,对胎儿的发育无明显影响,要在医生的监护下继续妊娠。

孕期应尽量避免做放射线检查,抗结核治疗药物如异烟肼、链霉素、利福平等对胎儿的毒性较大,要酌情选用。此外,妊娠及治疗期间要加强营养,保证充足的休息和睡眠,产后病情可能会加重,应及时掌握病情变化,医院系统检查。









































北京治白癜风最好医院
天津治疗白癜风的医院

网站简介 | 发布优势 | 服务条款 | 广告合作 | 隐私保护 | 版权申明 | 网站地图

乘车路线:18路、112路、43路、30路、36路、45路 电子邮箱: lidekdfq@163.com
版权所有:肺结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