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红网」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病毒感染,防控新冠疫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有效措施。为有效降低感染风险,根据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我市将于8月10日起正式启动12-14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全程共接种两剂次,9月底前完成第二剂次接种。 接种地点:医院中医大楼四楼 接种时间:8月15日前上午7:00—11:30,下午2:30—5:30。 注意事项 1.接种前务必做好核对,务必要在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陪同下前来接种,要佩戴好口罩,准备好个人身份证或家庭户口簿,以及监护人身份证,并由监护人签署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知情同意书由监护人现场签署)。 2.对于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正在发热或患急性疾病等有不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禁忌症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相关病历资料到辖区内指定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疗机构开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证明》。学生在军训和秋季开学报到时,将查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证明》或《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证明》。 3.学生肺结核PPD皮试需满14天后才能接种新冠疫苗。 4.家住外地的学生,可根据辖区接种点公布的疫苗信息或居(村)委会通知,前往有适合接种疫苗的接种点接种疫苗。 我国使用疫苗的安全性、有效性已经得到了充分论证,为了保护您及家人健康,12周岁及以上无禁忌症的人群均可以放心接种,个人不承担接种费用。在此,我们倡议:积极接种新冠疫苗,共筑人群免疫长城,为彻底战胜新冠疫情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中共韶山市委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