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赵清华通讯员黄亮 肺结核、慢性病毒性肝炎是危害群众健康的传染性疾病,建立完善的医疗费用保障机制,对于防治疾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有重要意义。 结核病是由结核分枝杆菌感染引起的慢性呼吸道传染病,发病率高、传染性强,可在其接触的人群中广泛传播感染。初治肺结核疗程一般需要6个月,花费万元左右,如果不能得到系统有效治疗,复治肺结核的疗程将延长至8-10个月,转为耐多药肺结核的治疗周期长达一年半以上,治疗难度大,治疗费用高达20万元,很多患者因负担重而放弃连续服药治疗,导致病情恶化死亡。 病毒性肝炎是一种肝脏炎症,如果得不到定期复诊和有效治疗,可引发肝硬化、肝癌等重大疾患,最终导致死亡。 我省是人口大省,人口基数大,肺结核和慢性病毒性肝炎发病人数较多,已成为影响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 将肺结核、慢性病毒性肝炎纳入门诊慢特病管理,规范认定标准、提高门诊保障待遇水平,可以有效减轻患者看病就医经济负担。对肺结核患者来说,可以提高初治肺结核患者的规范化治疗率,极大降低耐药结核病的发生率,从源头上减少传染源,保护易感人群。对慢性病毒性肝炎患者,可以提高规范诊疗率和治疗依从性,从而有效减少肝硬化和肝癌等并发症的发生,提高患者生存率和生活质量,对保障我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强化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