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碗饭效应寓言故事

发布时间:202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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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救急不救穷,帮困不帮懒”,这句话说得很有道理,一句通俗的话的背后隐藏着亘古不变的人性。“难时勤恳,优时娇懒。”人之本性也。而要避免沉沦这泥沼,只有内心时刻保持着警惕,怀揣着忧患意识,才能让自己立于不败之地。说到了自己,又要推己及人,有时候不要让自己的善行毁了别人的一生,所谓“善亦有道”。

约翰.默德是美国的著名作家,他曾经饱受苦难,他于年出生在美国爱德华州的一个家庭,他母亲是一位小学教师,父亲是一名自行车修理工,他出生不久父亲因饥饿而病死,他八岁时母亲因肺结核而去世,从此他走上了流浪乞讨的旅途。小约翰因长得可爱喜人、聪明机灵,所以很多人同情他,他每每能吃饱肚子,他过着无忧无虑的乞讨生活,可是他14岁那年的一天起,他的命运发生了改变,那是一个天气炎热的中午,由于上午他走了很远的路,这时他肚子非常饿,他走到一个镇上的一个富商家的门口,举起他那十分沉重的右手拍打着富商家的铁门,一会儿这位富商出来开门探出脑袋斜着眼看着他,不耐烦的问他有什么事,小约翰支支吾吾地说:“我饿了,请给碗饭吃”,富商犹豫了一会儿说:“你等着”,这位富商抠得很,连个佣人都没有,吃的穿的也差,不一会儿富商端出半碗麦粒粥,这碗是一只破了一个大口子的素胎瓷碗,他一边端着麦粒粥一边对约翰说:“小子,我家不宽裕,就剩这半碗麦粒粥了,今晚就别来我这里了,到别处去讨吧”。小约翰很聪明,他讨一次饭分两顿吃,可这半碗麦粒粥怎能分两顿吃,就算可以,这么热的天这麦粒粥到不了傍晚就会变馊,最后他索性把它全部吃完,吃罢继续乞讨,他走遍了整个镇子也没讨到一粒粮食,这晚他得饿着肚子,第二天清晨他又转回富商家的门口前,他刚到门口就饿昏倒在地上了,一个多小时后富商外出做生意看见了他,富商依旧拿来半碗麦粒粥给他灌下,和昨天不同的是,这半碗麦粒粥掺了少许牛奶,小约翰渐渐地苏醒了过来,富商也该走了,富商临走时跟小约翰说:“小子,这时正值太平洋战争,物资十分短缺,这里是山区,条件差,不像南方,你要想活命就得靠自己了,你刚才喝了半碗麦粒粥也有力气干活了,往东十英里有个大牧场,那里在招收牧童,你可以去那里放牧,那样你就不会饿死了”说完,富商就转身离开了,富商走后小约翰把富商这些话想了又想,他想“这里是山区,山区贫穷,走出山区也要很久,我肯定会饿死也走不出去,兴许我到牧场干活还能吃饱饭,也不会遭别人的白眼”,最后他还是向牧场走去,说也巧,这半碗麦粒粥的能量刚刚够支撑他走到牧场。

约翰来到牧场的第一天牧场主对他很好,伙食三顿都有面包和牛奶,活也很少干,但有一点不好的是不准和其他人说话,除了牧场主和其家人问话。第二天约翰的伙食稍比第一天差点,第三天再差一点,随着时间的推移越往后待遇越差,最后每天的伙食只有中午和晚上各一碗麦粒粥,活也很繁重。一天约翰和跟他一起放牧的牧童斯特.威尔逊一起赶狼群保护羊群而相互认识,斯特告诉约翰他刚来的时候牧场主对他也很好,但后来越来越差,还不准我们交流,怕我们相互结识后造反,如果被他发现就要饿上一顿还要挨一顿皮鞭,所以我们只能背着他偷偷说话。约翰问:“你们没有想过逃跑吗?”“想过,但是没用的,逃不出去的,就算逃得出去也活不了,没人可怜我们的,在这里还可以活命,牧场主对我们不好,不过我们还可以重获自由,这要看我们的功劳和牧场主的满意度”斯特说道。

约翰听了斯特这番话觉得牧场主还是有一点良知的,于是他非常勤快,但是他出一点差错都会遭到牧场主的一顿骂,但是他从不弃馁,认真地对待工作,别人觉得很小的事他却十分上心,并把它做得非常完美。约翰的勤快换来了一段空闲的休息娱乐的时间,再说他干得那么好,让牧场主挑不出毛病。也正是如此,他的命运开始悄悄地发生改变。一天约翰干完了所有的活后走到牧场主家的一个大院找了一块青石板坐着,他坐在石板上乎而发呆乎而数着从头顶上飞过的白鹭,过了许久从院子的深处传来一阵阵读书声,他出于好奇,寻着声走去,走着走着就到了一间木屋前,他向窗户里望了望,是一个教书先生在教一个女孩读书,那女孩非常认真,完全没注意到约翰的到来。那女孩长得非常迷人,水灵灵的大眼睛,宽扁的额头,细长的柳眉,小小的嘴巴,十分俊的瓜子脸,这时约翰春心开始萌动,往后他每干完活都偷偷地跑来趴在窗户看女孩读书听课,后来他也渐渐地喜欢上读书了。有一次先生教女孩读一篇文章,女孩读得很认真,约翰也跟着读,而且比女孩读得大声,这时先生注意到他了,停止了教读,先生的声音突然停止引起了女孩的注意,她看了看先生,发现先生正望向窗外,女孩也跟着向窗外望去,她看到约翰趴在窗户上,神情入迷,她喊道:“请问在窗外的是谁?”,连续喊了五次约翰才回过神来。女孩问他有什么事,约翰告诉女孩他喜欢读书,女孩很大方善良,叫他到屋里一起听先生讲课。先生是牧场主聘请的家教,每日的工资才一美元,勉强能吃饱肚子,这工资在当时是很低的,但为了活命他不得不做。先生很是通情理的,他发现约翰很聪明,一教就会,所以他很喜欢约翰。约翰对女孩非常热心,对女孩的请求他从不拒绝,后来女孩渐渐地对约翰产生了好感。就这样,约翰一干完活就跑来和女孩坐在一起听课,约翰学习能力非常强,一个月就学会了三个月的课程的内容。

约翰和女孩一起学习一学就是四年,但是奇怪的是在这四年里牧场主一点都不知情。这一年约翰和女孩产生了爱情,这时约翰十八岁女孩十六岁。女孩告诉约翰,她父亲自从母亲去世后就很少关心她,就连搭话都很少,自从请了先生来这木屋教书开始一直都没来看过她,但是自从约翰来后她才感到快乐,是约翰给了她生活的勇气和快乐。一天约翰干完活和女孩一起到河边玩,他们玩起了打水漂,他们比赛看谁打得最远,约翰力气大劲用得巧所以打得最远,女孩不服气要比他打得更远,但是每每挫败。他们正玩得不亦乐乎时,牧场主女孩的父亲骑着马来巡视,他看见约翰他们在一起嘻嘻哈哈的顿时就恼了,火冒三丈,气冲冲地向约翰走来,给约翰一记重重的耳光,之后又用绳子绑住约翰的手,拖在马的后面走,回到住处约翰又挨了一顿皮鞭,晚上又被吊在房梁上。女孩第一次见父亲这么狠毒,心里非常害怕又恼恨,她想解救约翰,但她不知道怎么做,她想不去救他他一定会死,救他又如何救,如果还留在这里父亲肯定不会放过他,那只能一起逃走了,但是这里是她的家她生活了十六年的家,但她又很爱约翰,不想让约翰再受到伤害。这一天晚上她想了大半夜,凌晨三点钟时她决定了,她要带着约翰逃走,刚下决心就径直往关约翰的屋子走,她有所有房门的钥匙。她救下约翰就搀扶着从一条偏僻小道走,由于时间仓促,没有带照明工具,仅靠一点微弱的月光来走路,他们走的这条小道平时很少人走,所以是毒虫猛兽经常出没的地方,但是这是通往镇上的最近的一条路,要比大道近一半的路程。他们走着走着,快要到镇上时女孩被毒蛇咬伤了,约翰立刻用嘴把蛇毒吸出来,然后又从衣服上撕了一条布条把伤口包扎好,搀扶医院,在医院住院治疗。在他们逃走的第二天清晨牧场主就派人到处寻找,方圆百里找了五天五夜未果,只好放弃了,但他万万没想医院,就在牧场主派的人全部撤走的第二天女孩出院了,她和约翰一起回到了爱德华州,约翰凭他吃苦耐劳的本领,做起了码头上的搬运工,他白天干活,晚上看书自学法律、政治、历史、地理、数学、文学,两年后他开了一家杂货店,并和女孩结婚。五年后,他已经是一名著名的演讲家、作家和两个孩子的父亲了。但他给孩子和人们讲述他的经历时说,“是看似吝啬的富商用半碗粥救了我,是这半碗粥改变了我的命运。”以后约翰遇到乞讨的人也跟当年富商的做法一样,不轻易施舍,施舍也要附加条件,当时很多人不理解他的做法,对他议论纷纷,但五年、十年、二十年后曾经施舍过的人后来都成了名人、富豪,都回来感谢他,但约翰都表示不记得了,一一婉拒他们的“答谢”。

救急不救穷,帮困不帮懒。我们帮助别人也是要讲方法方式的,不能一味地输血,而是要造血。如果一味地满足受帮助的人的需求,他就会不思进取,得过且过,日后不一定会感激自己,甚至会成为自己的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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